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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写在人生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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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 21:0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生据说是一部大书。

  假使人生真是这样,那么,我们一大半作者只能算是书评家,具有书评家的本领,无须看得几页书,议论早已发了一大堆,书评一篇写完交卷。

  但是,世界上还有一种人。他们觉得看书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写书评或介绍。他们有一种业余消遣者的随便和从容,他们不慌不忙地浏览。每到有什么意见,他们随手在书边的空白上注几个字,写一个问号或感叹号,像中国旧书上的眉批,外国书里的Marginal ia。这种零星随感并非他们对于整部书的结论。因为是随时批识,先后也许彼此矛盾,说话过火。他们也懒得去理会,反正是消遣,不像书评家负有指导读者、教训作者的重大使命。谁有能力和耐心作那些事呢?

  假使人生是一部大书,那么,下面的几篇散文只能算是写在人生边上的。这本书真大!一时不易看完,就是写过的边上也还留下好多空白。

  是为序。

                          一九三九年二月十八日


《写在人生边上》是钱钟书的第一本散文集,1941年出版。他于抗战期间所写的散文虽未直接反映重大题材,但凡写人论世,总有其鲜明的褒贬,于自然天成的诙谐中表现出他对庸俗、堕落、虚伪的鄙视与尖刻嘲讽。《写在人生边上》总共只有10篇散文,不到3万字来谈人生的大问题,但却字字珠玑。大放智慧的异彩,自然地把读者引入一个广阔无垠的人生天地,给予我们的是丰富多彩的深刻启迪。他或旁征博引,或侃侃而谈,文风如行云流水,汪洋恣肆,奇思妙想和真知灼见俯拾皆是。而这一切他都以一种幽默的情趣,为之披上一件微笑的外衣,轻者令人绽然,重者令人喷饭,笑过之后又让人们沉思良久,咀嚼回昧再三,每有会意,无不拍手击节。

作者介绍

钱钟书(1910.11.21—1998.12.19),字默存,号槐聚,曾用笔名中书君。江苏无锡人。中国现当代著名学者、作家。他出生在一个淳朴而保守的家庭,自幼入学读书,天资聪敏。1929年考入北平清华大学。1933年于清华大学外文系毕业后,在上海光华大学任教。1935年与杨绛结婚,同赴英国留学。1937年毕业于英国牛津大学,获副博士学位。又赴法国巴黎大学进修法国文学。1938年秋归国,先后任昆明西南联大外文系教授、湖南蓝田国立师范学院英文系主任。1941年回家探亲时,因沦陷而羁居上海,写了长篇小说《围城》和短篇小说集《人.兽.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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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 21: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钱钟书:窗



钱钟书:窗

  又是春天,窗子可以常开了。春天从窗外进来,人在屋子里坐不住,就从门里出去。不过屋子外的春天太贱了!到处是阳光,不像射破屋里阴深的那样明亮;到处是给太阳晒得懒洋洋的风,不像搅动屋里沉闷的那样有生气。就是鸟语,也似乎琐碎而单薄,需要屋里的寂静来做衬托。我们因此明白,春天是该镶嵌在窗子里看的,好比画配了框子。

  同时,我们悟到,门和窗有不同的意义。当然,门是造了让人出进的。但是,窗子有时也可作为进出口用,譬如小偷或小说里私约的情人就喜欢爬窗子。所以窗子和门的根本分别,决不仅是有没有人进来出去。若据赏春一事来看,我们不妨这样说:有了门,我们可以出去;有了窗,我们可以不必出去。窗子打通了人和大自然的隔膜,把风和太阳逗引进来,使屋子里也关着一部分春天,让我们安坐了享受,无须再到外面去找。古代诗人像陶渊明对于窗子的这种精神,颇有会心。《归去来辞》有两句道:“倚南窗以寄傲,审容膝之易安。”不等于说,只要有窗可以凭眺,就是小屋子也住得么?他又说:“夏月虚闲,高卧北窗之下,清风飒至,自谓羲皇上人。”意思是只要窗子透风,小屋子可成极乐世界;他虽然是柴桑人,就近有庐山,也用不着上去避暑。所以,门许我们追求,表示欲望,窗子许我们占领,表示享受。这个分别,不但是住在屋里的人的看法,有时也适用于屋外的来人。一个外来者,打门请进,有所要求,有所询问,他至多是个客人,一切要等主人来决定。反过来说,一个钻窗子进来的人,不管是偷东西还是偷情,早已决心来替你做个暂时的主人,顾不到你的欢迎和拒绝了。缪塞(Musset)在《少女做的是什么梦》(A Quoirventles jeunes filles)那首诗剧里,有句妙语,略谓父亲开了门,请进了物质上的丈夫(matrielpoux),但是理想的爱人(idal),总是从窗子出进的。换句话说,从前门进来的,只是形式上的女婿,虽然经丈人看中,还待博取小姐自己的欢心;要是从后窗进来的,总是女郎们把灵魂肉体完全交托的真正情人。你进前门,先要经门房通知,再要等主人出见,还得寒喧几句,方能说明来意,既费心思,又费时间,那像从后窗进来的直接痛快?好像学问的捷径,在乎书背后的引得,若从前面正文看起,反见得愈远了。这当然只是在社会常态下的分别,到了战争等变态时期,屋子本身就保不住,还讲什么门和窗!

  世界上的屋子全有门,而不开窗的屋子我们还看得到。这指示出窗比门代表更高的人类进化阶段。门是住屋子者的需要,窗多少是一种奢侈。屋子的本意,只像鸟巢兽窟,准备人回来过夜的,把门关上,算是保护。但是墙上开了窗子,收入光明和空气,使我们白天不必到户外去,关了门也可生活。屋子在人生里因此增添了意义,不只是避风雨、过夜的地方,并且有了陈设,挂着书画,是我们从早到晚思想、工作、娱乐、演出人生悲喜剧的场子。门是人的进出口,窗可以说是天的进出口。屋子本是人造了为躲避自然的胁害,而向四垛墙、一个屋顶里,窗引诱了一角天进来,训服了它,给人利用,好比我们笼络野马,变为家畜一样。从此我们在屋子里就能和自然接触,不必去找光明,换空气,光明和空气会来找到我们。所以,人对于自然的胜利,窗也是一个。不过,这种胜利,有如女人对于男子的胜利,表面上看来好像是让步——人开了窗让风和日光进来占领,谁知道来占领这个地方的就给这个地方占领去了!我们刚说门是需要,需要是不由人做得主的。譬如我,饿了就要吃,渴了就该喝。所以有人敲门,你总得去开,也许是易卜生所说比你下一代的青年想冲进来,也许像德昆希《论谋杀后闻打门声》(OntheknockingattheGateintheMacheth)所说,光天化日的世界想攻进黑暗罪恶的世界,也许是浪子回家,也许是有人借债(更许是讨债),你愈不知道,怕去开,你愈想知道究竟,愈要去开。甚至邮差每天打门的声音,也使你起了带疑惧的希冀,因为你不知道而又愿知道他带来的是什么消息。门的开关是由不得你的。但是窗呢?你清早起来,只要把窗幕拉过一边,你就知道窗外有什么东西在招呼着你,是雪、是雾、是雨,还是好太阳,决定要不要开窗子。上面说过窗子算得奢侈品,奢侈品原是在人看情形斟酌增减的。

  我常想,窗可以算房屋的眼睛。刘熙《释名》说:“窗,聪也;于内窥外,为聪明也”正跟凯罗(GottfriendKeller)《晚歌》(Abendlied)起句所谓:“双瞳如小窗(Fensterlein),佳景收历历。”同样地只说着一半。眼睛是灵魂的窗户,我们看见外界,同时也让人看到我们的内心;眼睛往往跟着心在转,所以孟子认为“相人莫良于眸子”,梅特林克戏剧里的情人接吻时不许闭眼,可以看见对方有多少吻要从心里上升到嘴边。我们跟带黑眼镜的人谈话,总觉得捉摸不住他的用意,彷佛他以假面具相对,就是为此。据爱戈门(Eckermann)记一八三○年四月五日歌德的谈话,歌德恨一切带眼镜的人,说他们看得清楚他脸上的皱纹,但是他给他们的玻璃片耀得眼花缭乱,看不出他们的心境。窗子许里面人看出去,同时也许外面人看进来,所以在热闹地方住的人要用窗帘子,替他们私生活做个保障。晚上访人,只要看窗里有无灯光,就约略可以猜到主人在不在家,不必打开了门再问,好比不等人开口,从眼睛里看出他的心思。关窗的作用等于闭眼。天地间有许多景象是要闭了眼才看得见的,譬如梦。假使窗外的人声物态太嘈杂了,关了窗好让灵魂自由地去探胜,安静地默想。有时,关窗和闭眼也有连带关系,你觉得窗外的世界不过尔尔,并不能给予你什么满足,你想回到故乡,你要看见跟你分离的亲友,你只有睡觉,闭了眼向梦里寻去,于是你起来先关了窗。因为只是春天,还留着残冷,窗子也不能镇天镇夜不关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6-2 21: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钱钟书:论快乐

钱钟书:论快乐


  在旧书铺里买回来维尼(Vigny)的《诗人日记》(Journald'unpo te),信手翻开,就看见有趣的一条。他说,在法语里,喜乐(bonheur)一个名词是“好”和“钟点”两字拼成,可见好事多磨,只是个把钟头的玩意儿(Silebonheurn'taitqu'unebonnedenie!)。我们联想到我们本国话的说法,也同样的意味深永,譬如快活或快乐的快字,就把人生一切乐事的飘瞥难留,极清楚地指示出来。所以我们又概叹说:“欢娱嫌夜短!”因为人在高兴的时候,活得太快,一到困苦无聊,愈觉得日脚像跛了似的,走得特别慢。德语的沉闷(langweile)一词,据字面上直译,就是“长时间”的意思。《西游记》里小猴子对孙行者说:“天上一日,下界一年。”这种神话,确反映着人类的心理。天上比人间舒服欢乐,所以神仙活得快,人间一年在天上只当一日过。从此类推,地狱里比人间更痛苦,日子一定愈加难度;段成式《西阳杂俎》就说:“鬼言三年,人间三日。”嫌人生短促的人,真是最快活的人;反过来说,真快活的人,不管活到多少岁死,只能算是短命夭折。所以,做神仙也并不值得,在凡间已经三十年做了一世的人,在天上还是个未满月的小孩。但是这种“天算”,也有占便宜的地方:譬如戴君孚《广异记》载崔参军捉狐妖,“以桃枝决五下”,长孙无忌说罚得太轻,崔答:“五下是人间五百下,殊非小刑。”可见卖老祝寿等等,在地上最为相宜,而刑罚呢,应该到天上去受。

  “永远快乐”这句话,不但渺茫得不能实现,并且荒谬得不能成立。快过的决不会永久;我们说永远快乐,正好像说四方的圆形,静止的动作同样地自相矛盾。在高兴的时候,我们空对瞬息即逝的时间喊着说:“逗留一会儿罢!你太美了!”那有什么用?你要永久,你该向痛苦里去找。不讲别的,只要一个失眠的晚上,或者有约不来的下午,或者一课沉闷的听讲——这许多,比一切宗教信仰更有效力,能使你尝到什么叫做“永生”的滋味。人生的刺,就在这里,留恋着不肯快走的,偏是你所不留恋的东西。

  快乐在人生里,好比引诱小孩子吃药的方糖,更像跑狗场里引诱狗赛跑的电兔子。几分钟或者几天的快乐赚我们活了一世,忍受着许多痛苦。我们希望它来,希望它留,希望它再来——这三句话概括了整个人类努力的历史。在我们追求和等候的时候,生命又不知不觉地偷度过去。也许我们只是时间消费的筹码,活了一世不过是为那一世的岁月充当殉葬品,根本不会想到快乐。但是我们到死也不明白是上了当,我们还理想死后有个天堂,在那里——谢上帝,也有这一天!我们终于享受到永远的快乐。你看,快乐的引诱,不仅像电兔子和方糖,使我们忍受了人生,而且彷佛钓钩上的鱼饵,竟使我们甘心去死。这样说来,人生虽痛苦,却不悲观,因为它终抱着快乐的希望;现在的账,我们预支了将来去付。为了快活,我们甚至于愿意慢死。

  穆勒曾把“痛苦的苏格拉底”和“快乐的猪”比较。假使猪真知道快活,那么猪和苏格拉底也相去无几了。猪是否能快乐得像人,我们不知道;但是人会容易满足得像猪,我们是常看见的。把快乐分肉体的和精神的两种,这是最糊涂的分析。一切快乐的享受都属于精神的,尽管快乐的原因是肉体上的物质刺激。小孩子初生了下来,吃饱了奶就乖乖地睡,并不知道什么是快活,虽然它身体感觉舒服。缘故是小孩子时的精神和肉体还没有分化,只是混沌的星云状态。洗一个澡,看一朵花,吃一顿饭,假使你觉得快活,并非全因为澡洗得干净,花开得好,或者菜合你口味,主要因为你心上没有挂碍,轻松的灵魂可以专注肉体的感觉,来欣赏,来审定。要是你精神不痛快,像将离别时的宴席,随它怎样烹调得好,吃来只是土气息,泥滋味。那时刻的灵魂,彷佛害病的眼怕见阳光,撕去皮的伤口怕接触空气,虽然空气和阳光都是好东西。快乐时的你一定心无愧怍。假如你犯罪而真觉快乐,你那时候一定和有道德、有修养的人同样心安理得。有最洁白的良心,跟全没有良心或有最漆黑的良心,效果是相等的。

  发现了快乐由精神来决定,人类文化又进一步。发现这个道理,和发现是非善恶取决于公理而不取决于暴力,一样重要。公理发现以后,从此世界上没有可被武力完全屈服的人。发现了精神是一切快乐的根据,从此痛苦失掉它们的可怕,肉体减少了专制。精神的炼金术能使肉体痛苦都变成快乐的资料。于是,烧了房子,有庆贺的人;一箪食,一瓢饮,有不改其乐的人;千灾百毒,有谈笑自若的人。所以我们前面说,人生虽不快乐,而仍能乐观。譬如从写《先知书》的所罗门直到做《海风》诗的马拉梅(Mallarmé),都觉得文明人的痛苦,是身体困倦。但是偏有人能苦中作乐,从病痛里滤出快活来,使健康的消失有种赔偿。苏东坡诗就说:“因病得闲殊不恶,安心是药更无方。”王丹麓《今世说》也记毛稚黄善病,人以为忧,毛曰:“病味亦佳,第不堪为躁热人道耳!”在着重体育的西洋,我们也可以找着同样达观的人。工愁善病的诺凡利斯(Novalis)在《碎金集》里建立一种病的哲学,说病是“教人学会休息的女教师”。罗登巴煦(Rodenbach)的诗集《禁锢的生活》(LesViesEncloses)里有专咏病味的一卷,说病是“灵魂的洗涤(puration)”。身体结实、喜欢活动的人采用了这个观点,就对病痛也感到另有风味。顽健粗壮的十八世纪德国诗人白洛柯斯(B.H.Brockes)第一次害病,觉得是一个“可惊异的大发现(Einebewunderung swrdige Erfindung)”。对于这种人,人生还有什么威胁?这种快乐,把忍受变为享受,是精神对于物质的最大胜利。灵魂可以自主——同时也许是自欺。能一贯抱这种态度的人,当然是大哲学家,但是谁知道他不也是个大傻子?

  是的,这有点矛盾。矛盾是智慧的代价。这是人生对于人生观开的玩笑。
 楼主| 发表于 2011-6-2 21:2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钱钟书:说笑

钱钟书:说笑
  
  自从幽默文学提倡以来,卖笑变成了文人的职业。幽默当然用笑来发泄,但是笑未必就表示着幽默。刘继庄《广阳杂记》云:“驴鸣似哭,马嘶如笑。”而马并不以幽默名家,大约因为脸太长的缘故。老实说,一大部分人的笑,也只等于马鸣萧萧,充不得什么幽默。

  把幽默来分别人兽,好象亚里士多德是第一个。他在《动物学》里说:“人是唯一能笑的动物。”近代奇人白伦脱(W.S.Blunt)有《笑与死》的一首十四行诗,略谓自然界如飞禽走兽之类,喜怒爱惧,无不发为适当的声音,只缺乏表示幽默的笑声。不过,笑若为表现幽默而设,笑只能算是废物或奢侈品,因为人类并不都需要笑。禽兽的鸣叫,尽够来表达一般人的情感,怒则狮吼,悲则猿啼,争则蛙噪,遇冤家则如犬之吠影,见爱人则如鸠之呼妇(cooing)。请问多少人真有幽默,需要笑来表现呢?然而造物者已经把笑的能力公平地分给了整个人类,脸上能做出笑容,嗓子里能发出笑声;有了这种本领而不使用,未免可惜。所以,一般人并非因有幽默而笑,是会笑而借笑来掩饰他们的没有幽默。笑的本意,逐渐丧失;本来是幽默丰富的流露,慢慢地变成了幽默贫乏的遮盖。于是你看见傻子的呆笑,瞎子的趁淘笑——还有风行一时的幽默文学。

  笑是最流动、最迅速的表情,从眼睛里泛到口角边。东方朔《神异经·东荒经》载东王公投壶不中,“天为之笑”,张华注谓天笑即是闪电,真是绝顶聪明的想象。据荷兰夫人(LadyHolland)的《追忆录》,薛德尼.斯密史(SidneySmith)也曾说:“电光是天的诙谐(Wit)。”笑的确可以说是人面上的电光,眼睛忽然增添了明亮,唇吻间闪烁着牙齿的光芒。我们不能扣留住闪电来代替高悬普照的太阳和月亮,所以我们也不能把笑变为一个固定的、集体的表情。经提倡而产生的幽默,一定是矫揉造作的幽默。这种机械化的笑容,只像骷髅的露齿,算不得活人灵动的姿态。柏格森《笑论》(LeRire)说,一切可笑都起于灵活的事物变成呆板,生动的举止化作机械式(Lemcaniqueplaquesur Levivant)。所以,复出单调的言动,无不惹笑,像口吃,像口头习惯语,像小孩子的有意模仿大人。老头子常比少年人可笑,就因为老头子不如少年人灵变活动,只是一串僵化的习惯。幽默不能提倡,也是为此。一经提倡,自然流露的弄成模仿的,变化不拘的弄成刻板的。这种幽默本身就是幽默的资料,这种笑本身就可笑。一个真有幽默的人别有会心,欣然独笑,冷然微笑,替沉闷的人生透一口气。也许要在几百年后、几万里外,才有另一个人和他隔着时间空间的河岸,莫逆于心,相视而笑。假如一大批人,嘻开了嘴,放宽了嗓子,约齐了时刻,成群结党大笑,那只能算下等游艺场里的滑稽大会串。国货提倡尚且增添了冒牌,何况幽默是不能大批出产的东西。所以,幽默提倡以后,并不产生幽默家,只添了无数弄笔墨的小花脸。挂了幽默的招牌,小花脸当然身价大增,脱离戏场而混进文场;反过来说,为小花脸冒牌以後,幽默品格降低,一大半文艺只能算是“游艺”。小花脸也使我们笑,不错!但是他跟真有幽默者绝然不同。真有幽默的人能笑,我们跟着他笑;假充幽默的小花脸可笑,我们对着他笑。小花脸使我们笑,并非因为他有幽默,正因为我们自己有幽默。

  所以,幽默至多是一种脾气,决不能标为主张,更不能当作职业。我们不要忘掉幽默(Humour)的拉丁文原意是液体;换句话说,好象贾宝玉心目中的女性,幽默是水做的。把幽默当为一惯的主义或一生的衣食饭碗,那便是液体凝为固体,生物制成标本。就是真有幽默的人,若要卖笑为生,作品便不甚看得,例如马克·吐温(MarkTwain):自十八世纪末叶以来,德国人好讲幽默,然而愈讲愈不相干,就因为德国人是做香肠的民族,错认幽默也像肉末似的,可以包扎得停停当当,作为现成的精神食料。幽默减少人生的严重性,决不把自己看得严重。真正的幽默是能反躬自笑的,它不但对于人生是幽默的看法,它对于幽默本身也是幽默的看法。提倡幽默作一个口号,一种标准,正是缺乏幽默的举动;这不是幽默,这是一本正经的宣传幽默,板了面孔的劝笑。我们又联想到马鸣萧萧了!听来声音倒是笑,只是马脸全无笑容,还是拉得长长的,像追悼会上后死的朋友,又像讲学台上的先进的大师。

  大凡假充一桩事物,总有两个动机。或出于尊敬,例如俗物尊敬艺术,就收集骨董,附庸风雅。或出于利用,例如坏蛋有所企图,就利用宗教道德,假充正人君子。幽默被假借,想来不出这两个缘故。然而假货毕竟充不得真。西洋成语称笑声清扬者为“银笑”,假幽默像掺了铅的伪币,发出重浊呆木的声音,只能算铅笑。不过,“银笑”也许是卖笑得利,笑中有银之意,好比说“书中有黄金屋”;姑备一说,供给辞典学者的参考。
 楼主| 发表于 2011-6-4 08:04:16 | 显示全部楼层
钱钟书:吃饭

吃饭有时很像结婚,名义上最主要的东西,其实往往是附属品。吃讲究的饭事实上只是吃菜,正如讨阔佬的小姐,宗旨倒并不在女人。这种主权旁移,包含着一个转了弯的、不甚朴素的人生观。辩味而不是充饥,变成了我们吃饭的目的。舌头代替了肠胃,作为最后或最高的裁判。不过,我们仍然把享受掩饰为需要,不说吃菜,只说吃饭,好比我们研究哲学或艺术,总说为了真和美可以利用一样。有用的东西只能给人利用,所以存在;偏是无用的东西会利用人,替它遮盖和辩护,也能免于抛弃。柏拉图在《理想国》里把国家分成三等人,相当于灵魂的三个成份;饥渴吃喝是灵魂里最低贱的成份,等于政治组织里的平民或民众。最巧妙的政治家知道怎样来敷衍民众,把自己的野心装点成民众的意志和福利;请客上馆子去吃菜,还顶着吃饭的名义,这正是舌头对肚子的籍口,彷佛说:“你别抱怨,这有你的份!你享着名,我替你出力去干,还亏了你什么?”其实呢,天知道——更有饿瘪的肚子知道——若专为充肠填腹起见,树皮草根跟鸡鸭鱼肉差不了多少!真想不到,在区区消化排泄的生理过程里还需要那么多的政治作用。

  古罗马诗人波西蔼斯(Persius)曾慨叹说,肚子发展了人的天才,传授人以技术(Magister artising enique largitor venter)。这个意思经拉柏莱发挥得淋漓尽致,《巨人世家》卷三有赞美肚子的一章,尊为人类的真主宰、各种学问和职业的创始和提倡者,鸟飞,兽走,鱼游,虫爬,以及一切有生之类的一切活动,也都是为了肠胃。人类所有的创造和活动(包括写文章在内),不仅表示头脑的充实,并且证明肠胃的空虚。饱满的肚子最没用,那时候的头脑,迷迷糊糊,只配作痴梦;咱们有一条不成文的法律:吃了午饭睡中觉,就是有力的证据。我们通常把饥饿看得太低了,只说它产生了乞丐,盗贼,娼妓一类的东西,忘记了它也启发过思想、技巧,还有“有饭大家吃”的政治和经济理论。德国古诗人白洛柯斯(B.H.Brockes)做赞美诗,把上帝比作“一个伟大的厨师傅(dergross Speisemeister)”,做饭给全人类吃,还不免带些宗教的稚气。弄饭给我们吃的人,决不是我们真正的主人翁。这样的上帝,不做也罢。只有为他弄了饭来给他吃的人,才支配着我们的行动。譬如一家之主,并不是挣钱养家的父亲,倒是那些乳臭未干、安坐着吃饭的孩子;这一点,当然做孩子时不会悟到,而父亲们也决不甘承认的。拉柏莱的话似乎较有道理。试想,肚子一天到晚要我们把茶饭来向它祭献,它还不是上帝是什么?但是它毕竟是个下流不上台面的东西,一味容纳吸收,不懂得享受和欣赏。人生就因此复杂了起来。一方面是有了肠胃而要饭去充实的人,另一方面是有饭而要胃口来吃的人。第一种人生观可以说是吃饭的;第二种不妨唤作吃菜的。第一种人工作、生产、创造,来换饭吃。第二种人利用第一种人活动的结果,来健脾开胃,帮助吃饭而增进食量。所以吃饭时要有音乐,还不够,就有“佳人”、“丽人”之类来劝酒;文雅点就开什么销寒会、销夏会,在席上传观法书名画;甚至赏花游山,把自然名胜来下饭。吃的菜不用说尽量讲究。有这样优裕的物质环境,舌头像身体一般,本来是极随便的,此时也会有贞操和气节了;许多从前惯吃的东西,现在吃了彷佛玷污清白,决不肯再进口。精细到这种田地,似乎应当少吃,实则反而多吃。假使让肚子作主,吃饱就完事,还不失分寸。舌头拣精拣肥,贪嘴不顾性命,结果是肚子倒霉受累,只好忌嘴,舌头也只能像李逵所说“淡出鸟来”。这诚然是它馋得忘了本的报应!如此看来,吃菜的人生观似乎欠妥。

  不过,可口好吃的菜还是值得赞美的。这个世界给人弄得混乱颠倒,到处是磨擦冲突,只有两件最和谐的事物总算是人造的:音乐和烹调。一碗好菜彷佛一只乐曲,也是一种一贯的多元,调和滋味,使相反的分子相成相济,变作可分而不可离的综合。最粗浅的例像白煮蟹和醋,烤鸭和甜酱,或如西菜里烤猪肉(Roastpork)和苹果泥(Applesauce)、渗鳘鱼和柠檬片,原来是天涯地角、全不相干的东西,而偏偏有注定的缘份,像佳人和才子,母猪和癞象,结成了天造地设的配偶、相得益彰的眷属。到现在,他们亲热得拆也拆不开。在调味里,也有来伯尼支(Leibniz)的哲学所谓“前定的调和”(Harmonia praes tabilita),同时也有前定的不可妥协,譬如胡椒和煮虾蟹、糖醋和炒牛羊肉,正如古音乐里,商角不相协,徵羽不相配。音乐的道理可通于烹饪,孔子早已明白,所以《论语》上记他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可惜他老先生虽然在《乡党》一章里颇讲究烧菜,还未得吃道三昧,在两种和谐里,偏向音乐。譬如《中庸》讲身心修养,只说“发而中节谓之和”,养成音乐化的人格,真是听乐而不知肉味人的话。照我们的意见,完美的人格,“一以贯之”的“吾道”,统治尽善的国家,不仅要和谐得像音乐,也该把烹饪的调和悬为理想。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追随孔子,而愿意推崇被人忘掉的伊尹。伊尹是中国第一个哲学家厨师,在他眼里,整个人世间好比是做菜的厨房。《吕氏春秋·本味篇》记伊尹以至味说汤那一大段,把最伟大的统治哲学讲成惹人垂涎的食谱。这个观念渗透了中国古代的政治意识,所以自从《尚书·顾命》起,做宰相总比为“和羹调鼎”,老子也说“治国如烹小鲜”。孟子曾赞伊尹为“圣之任者”,柳下惠为“圣之和者”,这里的文字也许有些错简。其实呢,允许人赤条条相对的柳下惠,该算是个放“任”主义者。而伊尹倒当得起“和”字——这个“和”字,当然还带些下厨上灶、调和五味的涵意。

  吃饭还有许多社交的功用,譬如联络感情、谈生意经等等,那就是“请吃饭”了。社交的吃饭种类虽然复杂,性质极为简单。把饭给自己有饭吃的人吃,那是请饭;自己有饭可吃而去吃人家的饭,那是赏面子。交际的微妙不外乎此。反过来说,把饭给予没饭吃的人吃,那是施食;自己无饭可吃而去吃人家的饭,赏面子就一变而为丢脸。这便是慈善救济,算不上交际了。至于请饭时客人数目的多少,男女性别的配比,我们改天再谈。但是趣味洋溢的《老饕年鉴》(Almanachdes Courmands)里有一节妙文,不可不在此处一提。这八小本名贵希罕的奇书,在研究吃饭之外,也曾讨论到请饭的问题。大意说:我们吃了人家的饭该有多少天不在背后说主人的坏话,时间的长短按照饭菜的质量而定;所以做人应当多多请客吃饭,并且吃好饭,以增进朋友的感情,减少仇敌的毁谤。这一番议论,我诚恳地介绍给一切不愿彼此成为冤家的朋友,以及愿意彼此变为朋友的冤家。至于我本人呢,恭候诸君的邀请,努力奉行猪八戒对南山大王手下小妖说的话:“不要拉扯,待我一家家吃将来。”
 楼主| 发表于 2011-6-4 08: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钱钟书:读伊索寓言

比我们年轻的人,大概可以分作两类。第一种是和我们年龄相差得极多的小辈;我们能够容忍这种人,并且会喜欢而给予保护;我们可以对他们卖老,我们的年长只增添了我们的尊严。还有一种是比我们年轻得不多的后生,这种人只会惹我们的厌恨以至于嫉忌,他们已失掉尊敬长者的观念,而我们的年龄又不够引起他们对老弱者的怜悯;我们非但不能卖老,还要赶着他们学少,我们的年长反使我们吃亏。这两种态度是到处看得见的。譬如一个近三十的女人,对于十八九岁女孩子的相貌,还肯说好,对于二十三四岁的少女们,就批判得不留情面了。所以小孩子总能讨大人的喜欢,而大孩子跟小孩子之间就免不了时常冲突。一切人事上的关系,只要涉到年辈资格先后的,全证明了这个分析的正确。

  把整个历史来看,古代相当于人类的小孩子时期。先前是幼稚的,经过几千百年的长进,慢慢地到了现代。时代愈古,愈在前,它的历史愈短;时代愈在后,他积的阅历愈深,年龄愈多。所以我们反是我们祖父的老辈,上古三代反不如现代的悠久古老。这样,我们的信而好古的态度,便发生了新意义。我们思慕古代不一定是尊敬祖先,也许只是喜欢小孩子,并非为敬老,也许是卖老。没有老头子肯承认自己是衰朽顽固的,所以我们也相信现代一切,在价值上、品格上都比了古代进步。

  这些感想是偶尔翻看《伊索寓言》引起的。是的,《伊索寓言》大可看得。它至少给予我们三种安慰。第一,这是一本古代的书,读了可以增进我们对于现代文明的骄傲。第二,它是一本小孩子读物,看了愈觉得我们是成人了,已超出那些幼稚的见解。第三呢,这部书差不多都是讲禽兽的,从禽兽变到人,你看这中间需要多少进化历程!我们看到这许多蝙蝠、狐狸等的举动言论,大有发迹后访穷朋友、衣锦还故乡的感觉。但是穷朋友要我们帮助,小孩子该我们教导,所以我们看了《伊索寓言》,也觉得有好多浅薄的见解,非加以纠正不可。

  例如蝙蝠的故事:蝙蝠碰见鸟就充作鸟,碰见兽就充作兽。人比蝙蝠就聪明多了。他会把蝙蝠的方法反过来施用:在鸟类里偏要充兽,表示脚踏实地;在兽类里偏要充鸟,表示高超出世。向武人卖弄风雅,向文人装作英雄;在上流社会里他是又穷又硬的平民,到了平民中间,他又是屈尊下顾的文化份子:这当然不是蝙蝠,这只是——人。

  蚂蚁和促织的故事:一到冬天,蚂蚁把在冬天的米粒出晒;促织饿得半死,向蚂蚁借粮,蚂蚁说:“在夏天唱歌作乐的是你,到现在挨饿,活该!”这故事应该还有下文。据柏拉图《对话篇·菲德洛斯》(Phaedrus)说,促织进化,变成诗人。照此推论,坐看着诗人穷饿、不肯借钱的人,前身无疑是蚂蚁了。促织饿死了,本身就做蚂蚁的粮食;同样,生前养不活自己的大作家,到了死后偏有一大批人靠他生活,譬如,写回忆怀念文字的亲戚和朋友,写研究论文的批评家和学者。

  狗和他自己影子的故事:狗衔肉过桥,看见水里的影子,以为是另一只狗也衔着肉;因而放弃了嘴里的肉,跟影子打架,要抢影子衔的肉,结果把嘴里的肉都丢了。这篇寓言的本意是戒贪得,但是我们现在可以应用到旁的方面。据说每个人需要一面镜子,可以常常自照,知道自己是个什麽东西。不过,能自知的人根本不用照镜子,不自知的东西,照了镜子也没有用--譬如这只衔肉的狗,照镜以后,反害他大叫大闹,空把自己的影子,当作攻击狂吠的对象。可见有些东西最好不要对镜自照。

  天文家的故事:天文家仰面看星象,失足掉在井里,大叫“救命”;他的邻居听见了,叹气说:“谁叫他只望着高处,不管地下呢!”只向高处看,不顾脚下的结果,有时是下井,有时是下野或下台。不过,下去以后,决不说是不小心掉下去的,只说有意去做下属的调查和工作。譬如这位天文家就有很好的藉口:坐井观天。真的,我们就是下去以后,眼睛还是向上看的。

  乌鸦的故事:上帝要捡最美丽的鸟作禽类的王,乌鸦把孔雀的长毛披在身上,插在尾巴上,到上帝前面去应选,果然为上帝挑中,其它鸟类大怒,把它插上的毛羽都扯下来,依然现出乌鸦的本相。这就是说:披着长头发的,未必就真是艺术家;反过来说,秃顶无发的人,当然未必是学者或思想家,寸草也不生的头脑,你想还会产生什麽旁的东西?这个寓言也不就此结束,这只乌鸦借来的羽毛全给人家拔去,现了原形,老羞成怒,提议索性大家把自己天生的毛羽也拔个干净,到那时候,大家光着身子,看真正的孔雀、天鹅等跟乌鸦有何分别。这个遮羞的方法至少人类是常用的。

  牛跟蛙的故事:母蛙鼓足了气,问小蛙道:“牛有我这样大么?”小蛙答说:“请你不要涨了,当心肚子爆裂!”这母蛙真是笨坯!她不该跟牛比伟大的,她应该跟牛比娇小。所以我们每一种缺陷都有补偿,吝啬说是经济,愚蠢说是诚实,卑鄙说是灵活,无才便说是德。因此世界上没有自认为一无可爱的女人,没有自认为百不如人的男子。这样,彼此各得其所,当然不会相安无事。

  老婆子和母鸡的故事:老婆子养只母鸡,每天下一个蛋。老婆子贪心不足,希望它一天下两个蛋,加倍喂她。从此鸡愈吃愈肥,不下蛋了--所以戒之在贪。伊索错了!他该说,大胖子往往是小心眼。

  狐狸和葡萄的故事:狐狸看见藤上一颗颗已熟的葡萄,用尽方法,弄不到嘴只好放弃,安慰自己说:“这葡萄也许还是酸的,不吃也罢!”就是吃到了,他还要说:“这葡萄果然是酸的。”假如他是一只不易满足的狐狸,这句话他对自己说,因为现实终“不够理想”。假如他是一只很感满意的狐狸,这句话他对旁人说,因

  为诉苦经可以免得旁人来分甜头。

  驴子跟狼的故事:驴子见狼,假装腿上受伤,对狼说:“脚上有刺,请你拔去了,免得你吃我时舌头被刺。”狼信以为真,专心寻刺,被驴子踢伤逃去,因此叹气说:“天派我做送命的屠夫的,何苦做治病的医生呢!”这当然幼稚得可笑,他不知到医生也是屠夫的一种。

  这几个例可以证明《伊索寓言》是不宜做现代儿童读物的。卢梭在《爱弥儿》(Emile)卷二里反对小孩子读寓言,认为有坏心术,举狐狸骗乌鸦嘴里的肉一则为例,说小孩子看了,不会跟被骗的乌鸦同情,反会羡慕善骗的狐狸。要是真这样,不就证明小孩子的居心本来欠好吗?小孩子该不该读寓言,全看我们成年人在造成什么一个世界、什么一个社会,给小孩子长大了来过活。卢梭认为寓言会把纯朴的小孩子教得复杂了,失去了天真,所以要不得。我认为寓言要不得,因为它把纯朴的小孩子教得愈简单了,愈幼稚了,以为人事里是非的分别、善恶的果报,也象在禽兽中间一样的公平清楚,长大了就处处碰壁上当。缘故是,卢梭是原始主义者(Primitivist),主张复古,而我呢,是相信进步的人--虽然并不象寓言里所说的苍蝇,坐在车轮的轴心上,嗡嗡地叫到:“车子的前进,都是我的力量。
 楼主| 发表于 2011-6-4 08:34:29 | 显示全部楼层
钱钟书:谈教训

嫌脏所以表示爱洁,因此清洁成癖的人宁可不洗澡,而不愿借用旁人的浴具。秽洁之分结果变成了他人和自己的分别。自以为干净的人,总嫌别人龌龊,甚至觉得自己就是肮脏,还比清洁的旁人好受,往往一身臭汗、满口腥味,还不肯借用旁人使过的牙刷和手巾。当然,除非肯把情人出让的人,也决不甘以手巾牙刷公诸朋友。这样看来,我们并非爱洁,不过是自爱。“洁身自好”那句成语,颇含有深刻的心理观察。老实说,世界上是非善恶邪正等等分别,有时候也不过是人我的差异,正和身体上的秽洁一样。所以,假使自己要充好人,总先把世界上人说得都是坏蛋;自己要充道学,先正颜厉色,说旁人如何不道学或假道学。说到此地,我们不由自主地想到《聊斋》里女鬼答复狐狸精的话:“你说我不是人,你就算得人么?”

  我常奇怪,天下何以有这许多人,自告奋勇来做人类的义务导师,天天发表文章,教训人类。“人这畜生”(That animal called man),居然未可一概抹杀,也竟有能够舍己忘我的。我更奇怪,有这许多人教训人类,何以人类并未改善。这当然好象说,世界上有这许多挂牌的医生,仁心仁术,人类何以还有疾病。不过医生虽然治病,同时也希望人害病:配了苦药水,好讨辣价钱;救人的命正是救他自己的命,非有病人吃药,他不能吃饭。所以,有导师而人性不改善,并不足奇;人性并不能改良而还有人来负训导的责任,那倒是极耐寻味的。反正人是不可教悔的。教训式的文章,于世道人心,虽无实用,总合需要,好比我们生病,就得延医服药,尽管病未必因此治好。假使人类真个学好,无须再领教训,岂不闲煞了这许多人?于是从人生责任说到批评家态度,写成一篇篇的露天传道式的文字,反正文章虽不值钱,纸墨也并不费钱。

  人生中年跟道学式的教训似乎有密切的关系。我们单就作家们观察,也看得到这个有趣的事实。有许多文人,到四十左右,忽然挑上救世的担子,对于眼前的一切人事,无不加以咒骂纠正。像安诺得、罗斯金、莫里斯(William Morris),以及生存着的爱利恶德(T.S.Eliot)、墨瑞(J.M.Murry)等等就是人人知道的近代英国例子。甚至唯美的王尔德,也临死发善心,讲社会主义。假使我们还要找例子,在自己的朋友里,就看得见。这种可尊敬的转变,目的当然极纯正,为的是拯救世界、教育人类,但是纯正的目的不妨有复杂的动机。义正词严的叫喊,有时是文学创造力衰退的掩饰,有时是对人生绝望的恼怒,有时是改变职业的试探,有时是中年人看见旁人还是少年的忌妒。譬如中年女人,姿色减退,化装不好,自然减少交际,甘心做正经家庭主妇,并且觉得少年女子的打扮妖形怪状,看不上眼。若南(JulesJanin)说巴尔扎克是发现四十岁女人的哥仑布。四十左右的男人似乎尚待发现。圣如孔子,对于中年人的特征也不甚了解;所以《论语·季氏章》记人生三戒,只说少年好色,壮年好打架,老年好利,忘了说中年好教训。当然也有人从小就喜欢说教传道的,这不过表示他们一生下来就是中年,活到六十岁应当庆九十或一百岁。

  有一种人的理财学不过是借债不还,所以有一种人的道学,只是教训旁人,并非自己有什么道德。古书上说“能受尽言”的是“善人”,见解不免庸浅。真正的善人,有施无受,只许他教训人,从不肯受人教训,这就是所谓“自我牺牲精神”。

  从艺术的人生观变到道学的人生观可以说是人生新时期的产生。但是每一时期的开始同时也是另一时期的没落。譬如在有职业的人的眼里,早餐是今天的开始,吃饱了可以工作;而从一夜打牌、通宵跳舞的有闲阶级看来,早餐只是昨宵的结束,吃饱了好睡觉。道德教训的产生也许正是文学创作的死亡。这里我全没有褒贬轻重之意,因为教训和创作的价值高低,全看人来定。有人的文学创作根本就是戴了面具的说教,倒不如干脆去谈道学;反过来说,有人的道学,能以无为有,将假充真,大可以和诗歌、小说、谣言、谎话同样算得创作。

  头脑简单的人也许要说,自己没有道德而教训他人,那是假道学。我们的回答是:假道学有什么不好呢?假道学比真道学更为难能可贵。自己有了道德而来教训他人,那有什么希奇;没有道德而也能以道德教人,这才见得本领。有学问能教书,不过见得有学问;没有学问而偏能教书,好比无本钱的生意,那就是艺术了。真道学家来提倡道德,只像店家来替自己存货登广告,不免自我标榜;绝无道德的人来讲道学,方见得大公无我,乐道人善,愈证明道德的伟大。更进一层说,真有道德的人来鼓吹道德,反会慢慢地丧失他原有的道德。拉罗斯福哥(La Rochefoucauld)《删去的格言》(MaximesSupprimees)第五八九条里说:“道学家像赛纳卡(Snque)之流,并未能把教训来减少人类的罪恶;只是由教训他人而增加自己的骄傲。”你觉得旁人不好,需要你的教训,你不由自主地摆起架子来,最初你说旁人欠缺理想,慢慢地你觉得自己就是理想的人物,强迫旁人来学你。以才学骄人,你并不以骄傲而丧失才学,以贫践骄人,你并不以骄傲而变成富贵,但是,道德跟骄傲是不能并立的。世界上的大罪恶,大残忍--没有比残忍更大的罪恶了--大多是真有道德理想的人干的。没有道德的人犯罪,自己明白是罪;真有道德的人害了人,他还觉得是道德应有的代价。上帝要惩罚人类,有时来一个荒年,有时来一次瘟疫或战争,有时产生一个道德家,抱有高尚得一般人实现不了的理想,伴随着和他的理想成正比例的自信心和煽动力,融合成不自觉的骄傲。基督教哲学以骄傲为七死罪之一。王阳明《传习录》卷三也说:“人生大病只是一傲字,有我即傲,众恶之魁。”照此说来,真道学可以算是罪恶的初期。反过来讲,假道学来提倡道德,倒往往弄假成真,习惯转化为自然,真正地改进了一点儿品行。调情可成恋爱,模仿引进创造,附庸风雅会养成内行的鉴赏,世界上不少真货色都是从冒牌起的。所以假道学可以说是真道学的学习时期。不过,假也好,真也好,行善必有善报。真道学死后也许可以升天堂,假道学生前就上讲堂。这是多么令人欣慰的事!

  所以不配教训人的人最宜教训人;愈是假道学愈该攻击假道学。假道学的特征可以说是不要脸而偏爱面子。依照莎士比亚戏里王子汉姆雷德(Hamlet)骂他未婚妻的话,女子化妆打扮,也是爱面子而不要脸(God has giventhou one face,but you makeyourself another)。假道学也就是美容的艺术。

  写到这里,我忽然心血来潮。这篇文章不恰恰也在教训麽?难道我自己也人到中年,走到生命的半路了!白纸上黑字是收不回来的,扯个淡收场罢。
 楼主| 发表于 2011-6-4 08:4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钱钟书:魔鬼夜访钱钟书先生

“论理你跟我该彼此早认识了,”他说,拣了最近火盆的凳子坐下:“我就是魔鬼;你曾经受我的引诱和试探。”

  “不过,你是个实心眼儿的好人!”他说时泛出同情的微笑,“你不会认识我,虽然你上过我的当。你受我引诱时,你只知道我是可爱的女人、可亲信的朋友,甚至是可追求的理想,你没有看出是我。只有拒绝我引诱的人,像耶稣基督,才知道我是谁。今天呢,我们也算有缘。有人家做斋事,打醮祭鬼,请我去坐首席,应酬了半个晚上,多喝了几杯酒,醉眼迷离,想回到我的黑暗的寓处,不料错走进了你的屋子。内地的电灯实在太糟了!你房里竟黑洞洞跟敝处地狱一样!不过还比我那儿冷;我那儿一天到晚生着硫磺火,你这里当然做不到--听说碳价又涨了。”

  这时候,我惊奇已定,觉得要尽点主人的义务,对来客说:“承你老人家半夜暗临,蓬蔽生黑,十分荣幸!只恨独身作客,没有预备欢迎,抱歉得很!老人家觉得冷麽?失陪一会,让我去叫醒佣人来沏壶茶,添些碳。”

  “那可不必,”他极客气地阻止我,“我只坐一会儿就要去的。并且,我告诉你”--他那时的表情,亲信而带严重,极像向医生报告隐病时的病人--“反正我是烤火不暖的。我少年时大闹天宫,想夺上帝的位子不料没有成功,反而被贬入寒冰地狱受苦刑,①好像你们人世从前俄国的革命党,被暴君充配到西伯利亚雪地一样。我通身热度都被寒气逼入心里,变成一个热中冷血的角色。我曾在火炕上坐了三天三夜,屁股还是像窗外的冬夜,深黑地冷……”

  我惊异地截断他说:“巴贝独瑞维衣(BarbeyD'Aurevilly)不是也曾说……”

  “是啊,”他呵呵地笑了:“他在《魔女记》(LesDiaboliques)第五篇里确也曾提起我的火烧不暖的屁股。你看,人怕出名啊!出了名后,你就无秘密可言。甚么私事都给采访们去传说,通讯员等去发表。②这么一来,把你的自传或忏悔录里的资料硬夺去了。将来我若作自述,非另外捏造点新奇事实不可。”

  “这不是和自传的意义违反了么?”我问。

  他又笑了:“不料你的见识竟平庸到可以做社论。现在是新传记文学的时代。为别人做传记也是自我表现的一种;不妨加入自己的主见,借别人为题目来发挥自己。反过来说,作自传的人往往并无自己可传,就逞心如意地描摹出自己老婆、儿子都认不得的形象,或者东拉西扯地记载交游,传述别人的轶事。所以,你要知道一个人的自己,你得看他为别人做的传。自传就是别传。”

  我听了不由自主地佩服,因而恭恭敬敬地请求道:“你老人家允许我将来引用你这段么?”

  他回答说:“那有什么不可以?只要你引到它时,应用‘我的朋友某某说’的公式。”

  这使我更高兴了,便谦逊说:“老人家太看得起我了!我配做你的朋友么?”

  他的回答颇使我扫兴:“不是我瞧得起你,说你是我的朋友;是你看承我,说我是你的朋友。做文章时,引用到古人的话,不要引用号,表示辞必己出,引用今人的话,必须说‘我的朋友’--这样你总能招揽朋友。”

  他虽然这样直率,我还想敷衍他几句:“承教得很!不料你老人家对于文学写作也是这样的内行。你刚才提起《魔女记》已使我惊佩了。”

  他半带怜悯地回答:“怪不得旁人说你跳不出你的阶级意识,难道我就不配看书?我虽属于地狱,在社会的最下层,而从小就有向上的志趣。对于书本也曾用过工夫,尤其是流行的杂志小册子之类。因此歌德称赞我有进步的精神,能随着报纸上所谓‘时代的巨轮’一同滚向前去③。因为你是个欢喜看文学书的人,所以我对你谈话时就讲点文学名著,显得我也有同好,也是内行。反过来说,假使你是个反对看书的多产作家,我当然要改变谈风,对你说我也觉得书是不必看的,只除了你自己做的书--并且,看你的书还嫌人生太短,哪有工夫看甚么典籍?我会对科学家谈发明,对历史家谈考古,对政治家谈国际情势,展览会上讲艺术赏鉴,酒席上讲烹调。不但这样,有时我偏要对科学家讲政治,对考古家论文艺,因为反正他们不懂甚么,乐得让他们拾点牙慧;对牛弹的琴根本就不用挑选甚么好曲子!烹调呢,我往往在茶会上讨论;亦许女主人听我讲得有味,过几天约我吃她自己做的菜,也未可知。这样混了几万年,在人间世也稍微有点名气。但丁赞我善于思辨,歌德说我见多识广④。你到了我的地位,又该骄傲了!我却不然,愈变愈谦逊,时常自谦说:“我不过是个地下鬼!”⑤就是你们自谦为‘乡下人’的意思,我还恐怕空口说话不足以表示我的谦卑的精神,我把我的身体来作为象征。财主有布袋似的大肚子,表示囊中充实;思想家垂头弯背,形状像标点里的问号,表示对一切发生疑问;所以--”说时,他伸给我看他的右脚,所穿皮鞋的跟似乎特别高--“我的腿是不大方便的,这象征着我的谦虚,表示我‘蹩脚’⑥。我于是发明了缠小脚和高跟鞋,因为我的残疾有时也需要掩饰,尤其碰到我变为女人的时候。”

  我忍不住发问说:“也有瞻仰过你风采的人说,你老人家头角峥嵘,有点像……”

  他不等我讲完就回答说:“是的,有时我也现牛相⑦。这当然还是一种象征。牛惯做牺牲,可以显示‘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并且,世人好吹牛,而牛决不能自己吹自己,至少生理构造不允许它那样做,所以我的牛形正是谦逊的表现。我不比你们文人学者会假客气。有种人神气活现,你对他恭维,他不推却地接受,好像你还他的债,他只恨你没有附缴利钱。另外一种假作谦虚,人家赞美,他满口说惭愧不敢当,好象上司纳贿,嫌数量太少,原壁退还,好等下属加倍再送。不管债主也好,上司也好,他们终相信世界上还有值得称赞的好人,至少就是他们自己。我的谦虚总是顶彻底的,我觉得自己就无可骄傲,无可赞美,何况其他的人!我一向只遭人咒骂,所以全没有这种虚荣心。不过,我虽非作者,却引起了好多作品。在这一点上,我颇像--”他说时,毫不难为情,真亏他!只有火盆里通红的碳在他的脸上弄着光彩,“我颇像一个美丽的女人,自己并不写作,而能引起好多失恋的诗人的灵感,使他们从破裂的心里--不是!从破裂的嗓子里发出歌咏。像拜伦、雪莱等写诗就受到我的启示⑧。又如现在报章杂志上常常鬼话连篇,这也是受我的感化。”

  我说:“我正在奇怪,你老人家怎会有工夫。全世界的报纸都在讲战争。在这个时候,你老人家该忙着屠杀和侵略,施展你的破坏艺术,怎会忙里偷闲来找我谈天。”

  他说:“你颇有逐客之意,是不是?我是该去了,我忘了夜是你们人间世休息的时间。我们今天谈得很畅,我还要跟你解释几句,你说我参与战争,那真是冤枉。我脾气和平,顶反对用武力,相信条约可以解决一切,譬如浮士德跟我歃血为盟,订立出卖灵魂的契约⑨,双方何等斯文!我当初也是个好勇斗狠的人,自从造反失败,驱逐出天堂,听了我参谋的劝告,悟到角力不如角智,从此以后我把诱惑来代替斗争⑩。你知道,我是做灵魂生意的。人类的灵魂一部分由上帝挑去,此外全归我。谁料这几十年来,生意清淡得只好喝阴风。一向人类灵魂有好坏之分。好的归上帝收存,坏的由我买卖。到了十九世纪中叶,忽然来了个大变动,除了极少数外,人类几乎全无灵魂。有点灵魂的又都是好人,该归上帝掌管。譬如战士们是有灵魂的,但是他们的灵魂,直接升入天堂,全没有我的份。近代心理学者提倡“没有灵魂的心理学”,这种学说在人人有灵魂的古代,决不会发生。到了现在,即使有一两个给上帝挑剩的灵魂,往往又臭又脏,不是带着实验室里的药味,就是罩了一层旧书的灰尘,再不然还有刺鼻的铜臭,我有爱洁的脾气,不愿意捡破烂。近代当然也有坏人,但是他们坏得没有性灵,没有人格,不动声色像无机体,富有效率像机械。就是诗人之类,也很使我失望;他们常说表现灵魂,把灵魂全部表现完了,更不留一点儿给我。你说我忙,你怎知道我闲得发慌,我也是近代物质和机械文明的牺牲品,一个失业者,而且我的家庭负担很重,有七百万子孙待我养活⑴。当然应酬还是有的,像我这样有声望的人,不会没有应酬,今天就是吃了饭来。在这个年头儿,不愁没有人请你吃饭,只是人不让你用本事来换饭吃。这是一种苦闷。”

  他不说了。他的凄凉布满了空气,减退了火盆的温暖。我正想关于我自己的灵魂有所询问,他忽然站起来,说不再坐了,祝我“晚安”,还说也许有机会再相见。我开门相送。无边际的夜色在静等着他。他走出了门,消溶而吞并在夜色之中,仿佛一滴雨归于大海。

  注释:①密尔顿《失乐园》第一卷就写魔鬼因造反,大闹天堂被贬。但丁《地狱篇》第二十四句写魔鬼在冰里受苦。②像卡尔松与文匈合作的《魔鬼》(Garcon&Vinchon:LeDiable)就搜集许多民间关于魔鬼的传说。③歌德《浮士德》第一部巫灶节,女巫怪魔鬼形容改变,魔鬼答谓世界文明日新,故亦与之俱进。④《地狱篇》第二十七句魔鬼自言为论理学家。《浮士德》第一部《书斋节》魔鬼自言虽无所不知,而见闻亦极广博。⑤柯律治《魔鬼有所思》、骚赛《魔鬼闲行》二诗皆言魔鬼以谦恭饰骄傲。⑥魔鬼跛足,看勒萨日(Lesage)《魔鬼领导观光记》(LeDiable Boiteux)可知。又笛福(Defoe)《魔鬼政治史》(Political History of the Devil)第二部第四章可知。⑦魔鬼常现牛形,《旧约全书·诗篇》第十六篇即谓祀鬼者造牛像而敬之。后世则谓魔鬼现山羊形,笛福详说之。⑧骚赛《末日审判》(Vision of Judgmen)长诗自序说拜伦、雪莱皆魔鬼派诗人。⑨马洛(Marlowe)《浮士德》(Faustus)记浮士德刺臂出血,并载契约全文。⑩见《失乐园》第二卷。⑴魏阿《魔鬼威灵记》(JohannWeier:DePraestigiis Daemonium)载小鬼数共

  计七百四十万五千九百二十六个。
 楼主| 发表于 2011-6-4 09:04:35 | 显示全部楼层
钱钟书:释文盲

在非文学书中找到有文章意味的妙句,正像整理旧衣服,忽然在夹袋里发现了用剩的钞票和角子;虽然是份内的东西,确有一种意外的喜悦。譬如三年前的秋天,偶尔翻翻哈德门(Nicolai Hartmann)的大作《伦理学》,看见一节奇文,略谓有一种人,不知好坏,不辨善恶,仿佛色盲者的不分青红皂白,可以说是害着价值盲的病(Wertblindheit)。当时就觉得这个比喻的巧妙新鲜,想不到今天会引到它。借系统伟大的哲学家(并且是德国人),来做小品随笔的开篇,当然有点大材小用,好比用高射炮来打蚊子。不过小题目若不大做,有谁来理会呢?小店、小学校开张,也想法要请当地首长参加典礼,小书出版,也要求大名人题签,正是同样的道理。

  价值盲的一种象征是欠缺美感;对于文艺作品,全无欣赏能力。这种病症,我们依照色盲的例子,无妨唤作文盲。在这一点上,苏东坡完全跟我同意。东坡领贡举而李方叔考试落第,东坡赋诗相送云:“与君相从非一日,笔势翩翩疑可识;平时漫说古战场,过眼终迷日五色。”你看,他早把不识文章比作不别颜色了。说来也奇,偏是把文学当作职业的人,文盲的程度似乎愈加厉害。好多文学研究者,对于诗文的美丑高低,竟毫无欣赏和鉴别。但是,我们只要放大眼界,就知道不值得少见多怪。看文学书而不懂鉴赏,恰等于帝皇时代,看守后宫,成日价在女人堆里厮混的偏偏是个太监,虽有机会,确无能力!无错不成话,非冤家不聚头,不如此怎会有人生的笑剧?

  文盲这个名称太好了,我们该向民众教育家要它过来。因为认识字的人,未必不是文盲。譬如说,世界上还有比语言学家和文字学家识字更多的人么?然而有几位文字语言专家,到看文学作品时,往往不免乌烟瘴气眼前一片灰色。有一位语言学家云:“文学批评全是些废话,只有一个个字的形义音韵,才有确实性。”拜聆之下,不禁想到格利佛(Gulliver)在大人国瞻仰皇后玉胸,只见汗毛孔不见皮肤的故事。假如苍蝇认得字——我想它是识字的,有《晋书.苻坚载记》为证——假如苍蝇认得字,我说,它对文学和那位语言学家相同。眼孔生得小,视界想来不会远大,看诗文只见一个个字,看人物只见一个个汗毛孔。我坦白地承认,苍蝇的宇宙观,极富于诗意:除了勃莱克(Blake)自身以外,“所谓一花一世界,一沙一天国”的胸襟,苍蝇倒是具有的。它能够在一堆肉骨头里发现了金银岛,从一撮垃圾飞到别一撮垃圾时,领略到欧亚长途航空的愉快。只要它不认为肉骨头之外无乐土,垃圾之外无五洲,我们尽管让这个小东西嗡嗡地自鸣得意。训诂音韵是顶有用、顶有趣的学问,就只怕学者们的头脑还是清朝朴学时期的遗物,以为此外更无学问,或者以为研究文学不过是文字或其它的考订。朴学者的霸道是可怕的。圣佩韦(Sainte-Beuve)在《月曜论文新编》(Nouveaux Lundis)第六册里说,学会了语言,不能欣赏文学,而专做文字学的功夫,好比向小姐求爱不遂,只能找丫头来替。不幸得很,最招惹不得的是丫头,你一抬举她,她就想盖过了千金小姐。有多少丫头不想学花袭人呢?

  色盲决不学绘画,文盲却有时谈文学,而且谈得还特别起劲。于是产生了印象主义的又唤作自我表现或创造的文学批评。文艺鉴赏当然离不开印象,但是印象何以就是自我表现,我们想不明白。若照常识讲,印象只能说是被鉴赏的作品的表现,不能说是鉴赏者自我的表现,只能算是作品的给予,不能算是鉴赏者的创造。印象创造派谈起文来,那才是真正热闹。大约就因为缺乏美感,所以文章做得特别花花绿绿;此中有无精神分析派所谓补偿心结,我也不敢妄断。他会怒喊,会狂呼,甚至于会一言不发,昏厥过去——这就是领略到了“无言之美”的境界。他没有分析——谁耐烦呢?他没有判断——那太头巾气了。“灵感”呀,“纯粹”呀,“真理”呀,“人生”呀,种种名词,尽他滥用。滥用大名词,好像不惜小钱,都表示出作风的豪爽。“印象”倒也不少,有一大串陈腐到发臭的比喻。假使他做篇文章论雪莱,你在他的文章里找不出多少雪莱;你只看到一大段描写燃烧的火焰,又一大节摹状呼啸的西风,更一大堆刻划飞行自在的云雀,据说这三个不伦不类的东西就是雪莱。何以故?风不会吹熄了火,火不至于烤熟了云雀,只能算是奇迹罢。所以,你每看到句子像“他的生命简直是一首美丽的诗”,你就知道下面准跟着不甚美丽的诗的散文了。这种文艺鉴赏,称为“创造”的或“印象主义”的批评,还欠贴切。我们不妨小试点铁成金的手段,各改一字。“创造的”改为“捏造的”,取“捏”鼻头做梦和向壁虚“造”之意,至于“印象派”呢,我们当然还记得四个瞎子摸白象的故事,改为“摸象派”,你说怎样?这跟文盲更拍合了。

  捏造派根本否认在文艺欣赏时,有什么价值的鉴别。配他老人家脾胃的就算好的,否则都是糟的。文盲是价值盲的一种,在这里表现得更清楚。有一位时髦贵妇对大画家威斯娄(Whistler)说:“我不知道什么是好东西,我只知道我喜欢什么东西。”威斯娄鞠躬敬答:“亲爱的太太,在这一点上太太所见和野兽相同。”真的,文明人类跟野蛮兽类的区别,就在人类有一个超自我(Transsubjective)的观点。因此,他能够把是非真伪跟一己的利害分开,把善恶好丑跟一己的爱憎分开。他并不和日常生命粘合得难分难解,而尽量企图跳出自己的凡躯俗骨来批判自己。所以,他在实用应付以外,还知道有真理;在教书投稿以外,还知道有学问;在看电影明星照片以外,还知道有崇高的美术;虽然爱惜身命,也明白殉国殉道的可贵。生来是个人,终免不得做几椿傻事错事,吃不该吃的果子,爱不值得爱的东西;但是心上自有权衡,不肯颠倒是非,抹杀好坏来为自己辩护。他了解该做的事未必就是爱做的事。这种自我的分裂、知行的歧出,紧张时产出了悲剧,松散时变成了讽刺。只有禽兽是天生就知行合一的,因为它们不知道有比一己奢欲更高的理想。好容易千辛万苦,从猴子进化到人类,还要把嗜好跟价值浑而为一,变作人面兽心,真有点对不住达尔文。

  痛恨文学的人,更不必说:眼中有钉,安得不盲。不过,眼睛虽出毛病,鼻子想极敏锐;因为他们常说,厌恶文人的气息。“与以足者去其角,付之翼者夺其齿”;对于造物的公平,我们只有无休息的颂赞。
 楼主| 发表于 2011-6-4 09:38:49 | 显示全部楼层
钱钟书:论文人


  文人是可嘉奖的,因为他虚心,知道上进,并不拿身分,并不安本分。真的,文人对于自己,有时比旁人对于他还看得轻贱;他只恨自己是个文人,并且不惜费话、费力、费时、费纸来证明他不愿意做文人,不满意做文人。在这个年头儿,这还算不得识时物的俊杰么?

  所谓文人也者,照理应该指一切投稿、著书、写文章的人说。但是,在事实上,文人一个名词的应用只限于诗歌、散文、小说、戏曲之类的作者,古人所谓“词章家”、“无用文人”、“一为文人,便无足观”的就是。至于不事虚文,精通实学的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等专家,尽管也洋洋洒洒发表着大文章,断乎不屑以无用文人自居——虽然还够不上武人的资格。不以文人自居呢,也许出于自知之明;因为白纸上写黑字,未必就算得文章。讲到有用,大概可分两种。第一种是废物利用,譬如牛粪可当柴烧,又象陶侃所谓竹头木屑皆有用。第二种是必需日用,譬如我们对于牙刷、毛厕之类,也大有王子猷看竹“不可一日无此君”之想。天下事物用途如此之多,偏有文人们还顶着无用的徽号,对着竹头、木屑、牙刷、毛厕,自叹不如,你说可怜不可怜?对于有用人物,我们不妨也给予一个名目,以便和文人分别。譬如说,称他们为“用人”。“用人”二字,是“有用人物”的缩写,洽对得过文人两字。这样简洁混成的名词,不该让老妈子、小丫头、包车夫们专有。并且,这个名词还有两个好处。第一,它充满了民主的平等精神,专家顾问跟听差仆役们共顶一个头衔,站在一条线上。第二,它不违背中国全盘西化的原则:美国有位总统听说自称为“国民公仆”,就是大家使唤得的用人;罗马教皇自谦为“奴才的奴才”或“用人的用人”(Servusservorum);法国大革命时,党人都赶着仆人叫“用人兄弟”(Frèresser vants);总统等于君,教皇(Pope)等于父(Papa),在欧美都和用人连带称呼,中国当然效法。

  用人瞧不起文人,自古已然,并非今天朝报的新闻。例如《汉高祖本记》载帝不好文学,《陆贾列传》更借高祖自己的话来说明:“乃公马上得天下,安事诗书?”直捷痛快,名言至理,不愧是开国皇帝的圣旨。从古到今反对文学的人,千言万语,归根还不过是这两句话。“居马上”那两句,在抗战时期读来,更觉得亲切有味。柏拉图的《理想国》里排斥诗人文人,哪有这样斩截雄壮的口气?柏拉图富有诗情,汉高祖曾发诗兴,吟过《大风歌》,他们两位尚且鄙弃词章,更何况那些庸俗得健全的灵长动物。戈蒂埃(Theophile Gautier)在《奇人志》(Les Grotesques)里曾说,商人财主,常害奇病,名曰“畏诗症”(Posophobie)。病原如是:财主偶尔打开儿子的书桌抽屉,看见一堆写满了字的白纸,既非簿记,又非账目,每行第一字大写,末一字不到底,细加研究,知是诗稿,因此怒冲脑顶,气破胸脯,深恨家门不幸,出此不肖逆子,神经顿成变态。其时此症不但来源奇特,并且富有传染性;每到这个年头儿,竟能跟夏天的霍乱、冬天的感冒同样流行。药方呢,听说也有一个:把古今中外诗文集都付之一炬,化灰吞服。据云只要如法炮制,自然胸中气消,眼中钉拔,而且从此国强民泰,政治修明,武运昌盛!至于当代名人与此相同的弘论,则早已在销行极广的大刊物上发表,人人熟读,不必赘述。

  文学必须毁灭,而文人却不妨奖励——奖励他们不要作文人。蒲伯(Pope)出口成章(Lispinnumbers),白居易生识之无,此类不可救药的先天文人毕竟是少数。至于一般文人,老实说,对于文学并不爱好,并无擅长。他们弄文学,仿佛旧小说里的良家女子做娼妓,据说是出于不甚得已,无可奈何。只要有机会让他们跳出火坑,此等可造之才无不废书投笔,改行从良。文学是倒霉晦气的事业,出息最少,邻近着饥寒,附带了疾病。我们只听说有文丐;像理丐、工丐、法丐、商丐等名目是从来没有的。至傻极笨的人,若非无路可走,断不肯搞什么诗歌小说。因此不仅旁人鄙夷文学和文学家,就是文人自己也填满了自悲心结,对于文学,全然缺乏信仰和爱敬。譬如十足文人的扬雄在《法言》里就说:“雕虫篆刻,壮夫不为。”可见他宁做壮丁,不做文人。因此,我们看见一个特殊现象:一切学者无不威风凛凛,神气活现,对于自己所学科目,带吹带唱,具有十二分信念;只有文人们怀着鬼胎,赔了笑脸,抱愧无穷,即使偶尔吹牛,谈谈“国难文学”、“宣传武器”等等,也好像水浸湿的皮鼓,敲擂不响。歌德不作爱国诗歌,遭人唾骂,因在《语录》(Gespracechemit Eckermann)里大发牢骚,说不是军士,未到前线,怎能坐在书房里呐喊做战歌。(Kriegs liederschrei benundinZimmersiteenl)。少数文人在善造英雄的时势底下,能谈战略,能做政论,能上条陈,再不然能自认导师,劝告民众。这样多才多艺的人,是不该在文学里埋没的。只要有机会让他们变换,他们可以立刻抛弃文艺,别干营生。

  雪莱在《诗的辩护》里说文人是“人类的立法者”(legislator),卡莱尔在《英雄崇拜论》里说文人算得上“英雄”。那些特殊材料的文人只想充当英雄,希望变成立法者或其他。竟自称是英雄或立法者,不免夸大狂;想做立法者和英雄呢,那就是有志上进了。有志上进是该嘉奖的。有志上进,表示对于现实地位的不满足和羞耻。知耻近乎勇。勇是该鼓励的,何况在这个时期?

  要而言之:我们应当毁灭文学而奖励文人——奖励他们不做文人,不搞文学。
 楼主| 发表于 2011-6-4 09:44:05 | 显示全部楼层
钱钟书:一个偏见

偏见可以说是思想的放假。它不是没有思想的人的家常日用,而是有思想的人的星期日娱乐。假如我们不能怀挟偏见,随时随地必须得客观公平、正经严肃,那就像造屋只有客厅,没有卧室,又好比在浴室里照镜子还得做出摄影机头前的姿态。魔鬼在但丁《地狱篇》第二十七句中自称:“敝魔生平最好讲理。”可见地狱之设,正为此辈;人生在世,言动专求合理,大可不必。当然,所谓正道公理压根儿也是偏见。依照生理学常识,人心位置,并不正中,有点偏侧,并且时髦得很,偏倾于左。古人称偏僻之道为“左道”,颇有科学根据。不过,话虽如此说,有许多意见还不失禅宗洞山《五位颂》所谓“偏中正”,例如学术理论之类。只有人生边上的随笔、热恋时的情书等等,那才是老老实实、痛痛快快的一偏之见。世界太广漠了,我们圆睁两眼,平视正视,视野还是偏狭得可怜,狗注视着肉骨头时,何尝顾到旁边还有狗呢?至于通常所谓偏见,只好比打靶的瞄准,用一只眼来看。但是,也有人以为这倒是瞄中事物红心的看法。譬如说,柏拉图为人类下定义云:“人者,无羽毛之两足动物也。”可谓客观极了!但是按照希腊来阿铁斯(Diogeneslaertius)《哲学言行论》六卷二章所载,偏有人拿着一只拔了毛的鸡向柏拉图去质问。博马舍(Beaumarchais)《趣姻缘》((MariagedeFigaro)里的丑角说:“人是不渴而饮,四季有性欲的动物。”我们明知那是贪酒好色的小花脸的打浑,而也不得不承认这种偏宕之论确说透了人类一部分的根性。偏激二字,本来相连;我们别有所激,见解当然会另有所偏。假使我们说:“人类是不拘日夜,不问寒暑,发出声音的动物。”那又何妨?

  禽啭于春,蛩啼于秋,蚊作雷于夏,夜则虫醒而鸟睡,风雨并不天天有,无来人犬不吠,不下蛋鸡不报。唯有人用语言,用动作,用机械,随时随地做出声音。就是独处一室,无与酬答的时候,他可以开留声机,听无线电,甚至睡眠时还发出似雷的鼻息。语言当然不就是声音,但是在不中听,不愿听,或者隔着墙壁和距离听不真的语言里,文字都丧失了圭角和轮廓,变成一团忽涨忽缩的喧闹,跟鸡明犬吠同样缺乏意义。这就是所谓“人籁”!断送了睡眠,震断了思想,培养了神经衰弱。

  这个世界毕竟是人类主宰管领的。人的声音胜过一切。聚合了大自然的万千喉舌,抵不上两个人同时说话的喧哗,至少从第三者的耳朵听来。唐子西的《醉眠》诗的名句“山静如太古”,大概指着人类尚未出现的上古时代,否则山上住和尚,山下来游客,半山开饭店茶馆,决不容许那座山清静。人籁是寂静的致命伤,天籁是能和寂静溶为一片的。风声涛声之于寂静,正如风之于空气,涛之于海水,是一是二。每日东方乍白,我们梦已回而困未醒,会听到无数禽声,向早晨打招呼。那时夜未全消,寂静还逗留着,来庇荫未找清的睡梦。数不清的麻雀的鸣噪,琐碎得像要啄破了这个寂静;鸟鹊的声音清利像把剪刀,老鹳鸟的声音滞涩而有刺像把锯子,都一声两声地向寂静来试锋口。但是寂静似乎太厚实了,又似乎太流动了,太富于弹性了,给禽鸟啼破的浮面,立刻就填满。雄鸡引吭悠扬的报晓,也并未在寂静上划下一道声迹。慢慢地,我们忘了鸟啭是在破坏寂静;似乎寂静已将鸟语吸收消化,变成一种有声音的寂静。此时只要有邻家小儿的啼哭,楼上睡人的咳嗽,或墙外早行者的脚步声,寂静就像宿雾见了朝阳,破裂分散得乾净。人籁已起,人事复始,你休想更有安顿。在更阑身倦,或苦思冥想时,忽闻人籁噪杂,最博爱的人道主义者,也许有时杀心顿起,恨不能灭口以博耳根清静。禽兽风涛等一切天籁能和寂静相安相得,善于体物的古诗人早已悟到。《诗经》:“萧萧马鸣,悠悠旆旌”,下文就说明“有闻无声”;可见马嘶而无人喊,不会产生喧闹。《颜氏家训》也指出王籍名句“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就是“有闻无声的”感觉;虫鸟鸣噪,反添静境。雪莱诗《赠珍尼——一个回忆》(ToJane ARecollection)里,描写啄木鸟,也说鸟啄山更幽。柯律立治(Coleridge)《风瑟》诗(EolianHarp)云:“海声远且幽,似告我以静。”假使这个海是人海,诗人非耳聋头痛不可。所以我们常把“鸦鸣雀噪”来比人声喧哗,还是对人类存三分回护的曲笔。常将一群妇女的说笑声比于“莺啼燕语”,那简直是对于禽类的悔辱了。

  寂静并非是声响全无。声响全无是死,不是静;所以但丁说,在地狱里,连太阳都是静悄悄的(Doveilsoltace)。寂静可以说是听觉方面的透明状态,正好像空明可以说是视觉方面的寂穆。寂穆能使人听见平常所听不到的声息,使道德家听见了良心的微语(Stillsmallvoice),使诗人们听见了暮色移动的潜息或青草萌芽的幽响。你愈听得见喧闹,你愈听不清声音。唯其人类如此善闹,所以人类相聚而寂不作声,反欠自然。例如开会前的五分钟静默,又如亲人好友,久别重逢,执手无言。这种寂静像怀着胎,充满了未发出的声音的隐动。

  人籁还有可怕的一点。车马虽喧,跟你在一条水平线上,只在你周围闹。惟有人会对准了你头脑,在你顶上闹--譬如说,你住楼下,有人住楼上。不讲别的,只是脚步声一项,已够教你感到像《红楼梦》里的赵姨娘,有人在踹你的头。每到忍无可忍,你会发两个宏愿。一愿住在楼下的自己变成《山海经》所谓“刑天之民”,头脑生在胸膛下面,不致首当其冲,受楼上皮鞋的践踏。二愿住在楼上的人变像基督教的“安琪儿”或天使,身体生到腰部而止,背生两翼,不用腿脚走路。你存心真好,你不愿意楼上人像孙膑那样受刖足的痛苦,虽然他何尝顾到你的头脑,顾到你是罗登巴煦所谓“给喧闹损伤了的灵魂”?

  闹与热,静与冷,都有连带关系;所以在阴惨的地狱里,太阳也给人以寂寥之感。人声喧杂,冷屋会变成热锅,使人通身烦躁。叔本华《哲学小品》(ParergaundParalipomena)第二百七十八节中说,思想家应当耳聋,大有道理。因为耳朵不聋,必闻声音,声音热闹,头脑就很难保持冷静,思想不会公平,只能把偏见来代替。那时候,你忘掉了你自己也是会闹的动物,你也曾踹过楼下人的头,也曾嚷嚷以致隔壁的人不能思想和睡眠,你更顾不得旁人在说你偏见太深,你又添了一种偏见,又在人生边上注了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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