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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巨额偷逃费还暴露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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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12: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巨额偷逃费还暴露了什么
出处:◎本报首席评论员 韩雷                 作者:时代商报

河南禹州农民时某为了逃避过路费,拿着两套假军车牌照营运,自2008年
5月4日至2009年1月1日,免费通行高速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
元。而据他称,这些天拉沙只挣了20多万元。事发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
无期徒刑。据律师称可能成为全国首例案件。(《大河报》1月11日)
    时某偷逃过路费数额之巨大,暴露出目前国内商品流转成本太高的现
实。如何把高速公路、环城公路、桥梁等公共投资项目的收费,控制在合理
范围之内,是政府应当切实考虑的现实问题。
    近些年来,各地不断上马高速公路项目,甚至不惜毁坏古建筑来修路,
里面自然有利益所在。利益之一,就是可以通过高速公路的建设,打通城市
与城市、城市与乡镇的交通,形成有利于商品流转的环境。利益之二是高速
公路虽然成本极高,但大投入有大产出,既可以拉动GDP,又可以带来长远
的收费项目。利益之三是相关人员可以通过发包工程以权谋私,获取巨额的
黑色收入。利益之四是可以安置众多的就业人员。于公于私都可以从公路上
瓜分如此多的利益,运输成本过高也是必然。
    时某主要犯罪时间,是在进行燃油税改革之前的8个月里,当时普通公
路收费非常严重,全世界14万公里收费公路中,中国就占了10万公里。时
某在8个月的时间能偷逃过路费高达368万元,已经足以说明货物流通成本
之高。按河南省的有关规定,25吨车辆每公里收费2元,偷逃过路费加收5
倍,也就是每公里12元。对于超载100%以上的,一般也要加收3至6倍。
除了高额的过路费,一辆载重25吨的汽车,每百公里的油费也要高达近
200元。
    如此高的物流成本,对中国经济的损害是不言而喻的。油价的连续快速
上涨,过高的公路收费,在去年甚至造成了这样一种怪现象,农民种出的菜
烂在地里,城市居民却要付出高价买菜。去年底时,国务院为了遏制物价过
快上涨,就要求“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要求所有收费公路开通绿色通
道,对运输农鲜产品的车辆免费。经过从国务院到地方的种种措施,才算止
住物价过快上涨的势头,但物流成本过高的问题,只是暂时解决,却并没有
得到根本的解决。
    美国有着世界上最发达的公路网,但却仅有8.8%的里程是收费的,而
且大都是上世纪三四十年代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高速公路的高速和费用低
廉,使美国的一些小城市,也能吸引来像沃尔玛、微软这种跨国公司,还能
吸引巨型商场落户,不但增强了这些公司的竞争能力,也带动了全国的经济
平衡发展。而戴尔公司的“零库存”策略,也只有在高速公路发达且费用低廉
的情况下,才能实现。我国高速公路收费过高,已经失去了公共投资的意
义,更像是一种商业投资,尤其是在行政保护的作用下,成为阻碍经济发展
的投资。
    时某虽然只是一个个案,但却可以看到我国物流发展的症结在哪里,商
品成本中流转成本高在哪里。中国想实现经济结构的转型,把收费公路和油
价降到一个合理的范围,也是一个必须做好的环节。
发表于 2011-1-11 12:44:2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 老虎再贴时,最好把字体放大些,看小字好累眼睛。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 13:3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改成大字体了。

昨晚刚看到这新闻时还怀疑它的真实性。8个月368万的过路费,平均每个月
46万,一个月按30天计算,每天每车就要缴纳7500元的过路费,加上油费/
人工费,还能有盈利的空间吗?
发表于 2011-1-11 14:44:07 | 显示全部楼层
拦路虎?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 16:0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野隐
拦路虎?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sm51:
发表于 2011-1-11 19: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368万,中国高速路该向外星人收费http://www.21cbh.com/HTML/2011-1 ... mp;position=comment
刘洪波 2011-01-12 09:39:10  评论(0)条 随时随地看新闻
核心提示:在一个只会打击逃费,而不会纠正黑心收费的制度下,社会的公正感何以产生,谁听到了民众不堪重负的喘息声?

河南一农民8个月偷逃高速公路过路费368万元,被判无期徒刑。

偷逃过路费数额较大,以诈骗罪论处。诈骗368万元,被判无期徒刑,不可谓冤枉。一审过后,车主未上诉,律师称无疑问,可见判决是何其“依法”。

两辆大货车,8个月偷逃过路费可达368万元。论罪实在是不小。但看民生之艰难,让人不能不寒彻骨髓!这个偷逃过路费的重犯,暴露了公路收费的无良性质,透露了公路运输的血泪现实。

这些年,我们一直在谴责“黑心老板”。经常被引作“黑心”类型的,包括拖欠工钱的工头、役使矿工的矿主、制作假货的作坊主等等。公路收费呢?人们然其设卡处处,抬手收钱,随意延长收费年限,举着“物价局核准”的牌子,生意红火而正义凛然。

公路收费,从没有人称之为“黑心”之举。我们知道,超载已经因收费严酷而变成中国公路的正常状况,使得“治超”变成永不可完成的目标。我们偶尔听闻车主闯卡逃费,殴打收费员,极端情况下冲卡致收费人员死亡。

现在,我们终于从一个偷逃过路费“依法严重”的新闻,了解到公路收费敲骨吸血的水平,以其恶劣程度而言,冠之以“黑心”名号,难道有任何冤枉吗?

报道说,货车空车行驶一趟,需缴纳过路费200元。这里没有说空车行驶多长距离,总不该是不管多远先交200元起价吧。又说,两辆货车核载量为25吨,通常情况下会超载150%左右,省高速公路联网监测信息表明8个月通行2361次,逃费金额368.2万元。这就是说,第一,即使不过磅,收费系统会按照超载 150%收取,这是收费默认值,超载属于中国的常态;第二,每通行一次,要收费1560元。这是运钻石呢,还是运砂子呢,是运输几千公里呢,还是运输几十公里?

有网友进行了推算:2辆车,8个月,共通行2361次,可知每天每车通行4.9次。根据《河南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每公里收费0.45元,则每趟公里数约为3467公里。按2车每天运行20小时计算,时速要大于850公里/小时。这是超载150%的货车,还是空载的火箭才能达到的速度呢?

这是从乱收费来质疑的。然而,作为一个在法庭上经过了控辩双方质证的案件,8个月逃费368万元能够成为基本事实予以认定,似乎又很难从乱收费来质疑,逃费数额的计算,应是经得起检验。只是,这样一来,合乎要求的交费就更加令人绝望。两辆货车,运营8个月,应交的过路费达到368万元之巨。这些钱都要归于高速公路经营公司,请问世界上哪里还找得到这样的暴利工厂,又到哪里找得到这样的血汗工人?那些没有逃费的货车,过的是怎样的日子?

8个月应交过路费368万元,这还只是负担之一。一辆货车,还会发生多种费用,除了油费成本,还有工商、税务、购车贷款利息、人工、违章罚款、车辆管理费用等成本,营运过程中还可能遭遇因治安不良而出现的“砂霸”、“石霸”,还有因为超载而加剧的损耗,以及增加的危险。重重压力之下,车主可以说是苟延生息,物流成本将最终转嫁。

经营一辆货车的代价,是底层营生境遇的写照,是社会民生在毛细血管上的反映。无数的人们在从事着低端生计,抱着生活的梦想,勉力前行,但绝不会受到“优惠政策”的照耀,只会受到雁过拔毛的压榨,哪怕拔毛变得血淋淋,不会有谁顾惜。而且,你必须接受拔毛,逃避将被惩罚,欺骗将终生坐监。

这个案件,确实是得到了依法处理。巨额诈骗,无期徒刑简直无以置辨。然而,还是容我们从人情来发一声悲鸣吧。这个经营两辆货车的罪人,冒用了军车军牌,从而构成了诈骗,需要坐监终生。但他的行为并没有严重的危险性,而且如上所述,他逃避的实在是一种无法承受的压榨。法律的严肃性得到了申张,但人心的天平又倾向何处?欺骗逃费,固然是罪,但在一个只会打击逃费,而不会纠正黑心收费的制度下,社会的公正感何以产生,谁听到了民众不堪重负的喘息声?
发表于 2011-1-11 19:4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章!分析的让人信服。 

在国内时,感觉好多身边的老百姓经常是抱怨,甚至是骂。这种心态几乎伴随很多人一生。是不是已经发展成一种“不满文化”了。

按鲁迅的说法,从中国几千年历史书中,只读出两个字“吃人”。

不知鲁迅是否说的太极端,或者他生活的年代太压抑,是否现在情况有所改变。

自己感觉作为最底层的劳动者过得太压抑,才逃到这里来。
而到这来,就像半路出家,要付出代价的。

在这里的政治和文化与我无关了,国家的概念也淡化了,只管做自己喜欢干的事,没有意识形态等压力,因为根本接触不上,也不想接触。

把自己当成世界公民,在这里生存,符合这里的法律,交该交的税,也不想融入什么所谓的主流社会。剩下的作为一个生物的人,与大自然打交到,多想想自然界的事,没有意识形态和价值观的烦扰了。

人造的,如理念、思想、制度、法律好多是用来统治你的,目的是让你服从。
大自然创造的,如水、空气、植物、动物等,是用来让你活着的,目的是让你和它共同演化。

相信大自然比相信社会更安全些。 

能尽可能少的剥夺人的天生作为生物的权利的社会,就已经是好的社会了。社会别太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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