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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ndrew

关于约会较量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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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9 20: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chang823
"多数时候带枪就是一种威慑力", 這是一個錯誤的觀念,你運氣不錯,那三個黑鬼沒有告你,否則牢飯吃不完.當你生命受威脅時才可以掏槍,對方手上有刀或槍時,才可以掏槍.槍拿出來就是要打人的,切記.任何利器不見紅不收鞘,中國古時候的話,都是有道理的.

如果对方已经刀枪在手了,你还有出枪的机会么?
发表于 2012-3-29 20: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CCW 僅是讓你可以帶槍,並沒有準許你掏槍,奉勸老弟少掏槍,可以省卻很多不必要的麻煩,我有這張執照18年了.
发表于 2012-3-29 20: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絕大多數非瘋子或者真主黨的人類都是有恐懼心理的,人類不是終結者,假設你是這三個黑叔叔中的一個,你願意犧牲自己給同夥創造機會麽? "
那是你運氣好,沒有碰到三個碰毒品的黑鬼.
发表于 2012-3-29 20:34:40 | 显示全部楼层
chang823
CCW 僅是讓你可以帶槍,並沒有準許你掏槍,奉勸老弟少掏槍,可以省卻很多不必要的麻煩,我有這張執照18年了.


我现在平时自己出门都不带,只有和老婆晚上出门并且去不那么安全的地方才考虑要带。至于“使用武器”的观点,你我的出发点不同接受的培训也不同,自然会有不同的选择。关于CCW赋予的权利当然是仅仅允许带枪而不是使用枪。赋予公民使用deadly force权利的条文,零零散散的分布在各种法律和典型案例之中,和CCW没有半点关系,拿个啤酒瓶子自卫也算deadly force。FL关于ccw和self defence的条文我大致看过几遍,这个定义吧,真不那么精确。我所知道的是FL没有对等武器自卫这个限制的。FLED上有些假设的案例,不过感觉都不那么scientific。例如有个案例说两人在酒吧发生Neutral Figher,其中一人被掐住脖子,这时他掏枪打了对面那哥们的肚子。FLED的案例称这个不违法,不过在我这儿这绝对是违法的。第一是带枪不能去卖酒精饮料的地方,第二是Neutral Fight不适用deadly force的self defence规则。这些案例中我没注意到以deadly force威慑制止犯罪的案例,案例看得少所以没什么发言权。针对我遇到的情况,我现在还没找到案例能明确说明这种黑灯瞎火三个人围住然后要钱的行为算不算robbery,也很少在各种LD的网站上看到类似情况下以deadly force威慑(没有开枪)然后对方反过来起诉的案例。我不是法律专家,也只是看看LD网站上那些条文和虚拟案例,所以得出些不那么妥当的结论还请大家指正。

省却麻烦这个绝对是明智的选择。毕竟self defence案例难以取证,几乎个个涉及self defence的案子如果换个法官或者换批陪审团,都有可能得到完全不同的结论。枪本身就是个麻烦,带枪就意味着带了麻烦,不想惹麻烦的最好选择是带钱不带枪,House Protection不需要CWP。

我觉得可以单独弄个帖子谈谈ccw、self defence以及deadly force相关法律条文与案例。北美这边舞刀弄枪的高手不少,但是少见谈法律条文案例的。
发表于 2012-3-29 20:59:19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如果对方已经刀枪在手了,你还有出枪的机会么?[/quote]

等你遇到這种狀況再告訴我,我都是比對方早出手.俗語說"先下手為強".
 楼主| 发表于 2012-3-29 21:05:50 | 显示全部楼层
chang823

如果对方已经刀枪在手了,你还有出枪的机会么?[/quote]

等你遇到這种狀況再告訴我,我都是比對方早出手.俗語說"先下手為強".[/quote]

如果您有好的经验请提前分享。如果楼上的朋友遇到情况再请教你就来不及了。总不能喊:暂停,我回去学学再让你们抢。
发表于 2012-3-29 21: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chang823老兄一定在执法部门或者军队服役过。对方刀枪在手,我是不敢掏枪的。对方仅仅是有个动作,凭我的本事又没法判断他是掏枪呢还是掏个打火机或者别的什么人畜无害的东西。我的LCP配了一个钱包枪套,真就跟掏个钱包或者个头大点的手机差不多。

我请教个问题,举个例子吧:晚上在一四下无人之处路遇一大叔要钱,我说身上没现金,这大叔伸手掏兜。我这时候该咋办?如果先下手,大叔就是掏个手机打火机什么的我就惹大麻烦了。如果我不想惹麻烦结果对方拿出口袋小枪我就只能缴枪投降了吧。
发表于 2012-3-29 21: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無解,所以要他遇到這狀況後,要他再告知如何解.我只是先下手為強,看人家要動手,就手腳快些,先拔槍了.
发表于 2012-3-29 21:29:35 | 显示全部楼层
chang823
我也無解,所以要他遇到這狀況後,要他再告知如何解.我只是先下手為強,看人家要動手,就手腳快些,先拔槍了.


等我真遇到这种情况后,我就不需要您的解了。就四个结果,要么是打错了人自己进监狱,要么是吃子弹,要么是没钱挨顿打,要么就是相安无事。

事发之后呢,要么是我自己知道解了,要么就是这个解对我已经没有意义了。
发表于 2012-3-29 21:43:44 | 显示全部楼层
Bohr
我觉得chang823老兄一定在执法部门或者军队服役过。对方刀枪在手,我是不敢掏枪的。对方仅仅是有个动作,凭我的本事又没法判断他是掏枪呢还是掏个打火机或者别的什么人畜无害的东西。我的LCP配了一个钱包枪套,真就跟掏个钱包或者个头大点的手机差不多。

我请教个问题,举个例子吧:晚上在一四下无人之处路遇一大叔要钱,我说身上没现金,这大叔伸手掏兜。我这时候该咋办?如果先下手,大叔就是掏个手机打火机什么的我就惹大麻烦了。如果我不想惹麻烦结果对方拿出口袋小枪我就只能缴枪投降了吧。


四下無人的時候,有槍的就是老大,你說了算.誰敢放個屁.
我曾經是ROC的忠貞鐵衛隊.
 楼主| 发表于 2012-3-29 21:52:4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ROC是什么机构?
发表于 2012-3-29 22: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這麼快就忘了一中各表.
发表于 2012-3-30 04:53:18 | 显示全部楼层
chang823
這麼快就忘了一中各表.

海峡对岸的宪兵。感觉聊到这儿严重跑题。以为您是美国这边的执法官,对法律研究的比较通。之前提到的情况,我还是找本地的执法官或者律师咨询比较好。self defence中麻烦最大的应该就是后续的上庭,自卫过程中还不算麻烦,几秒钟的事儿,做对了要么是相安无事要么是上庭,做错了要么是自己死伤要么也是上庭。
发表于 2012-3-30 23:04:24 | 显示全部楼层
Bohr
我请教个问题,举个例子吧:晚上在一四下无人之处路遇一大叔要钱,我说身上没现金,这大叔伸手掏兜。我这时候该咋办?如果先下手,大叔就是掏个手机打火机什么的我就惹大麻烦了。如果我不想惹麻烦结果对方拿出口袋小枪我就只能缴枪投降了吧。


你不能先把手伸兜里,把这个难题交给对方去想吗?
 楼主| 发表于 2012-3-31 07:4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下午2:30,正好咖啡break,闲的无事就看了一会儿办公室里的电视转换到CNN,正好在演播George Zimmerman的事情。

要不走黑路的时候,预计会出现危险了就顶弹上膛端枪在手,然后外面罩上报纸神马的,是否可行?

汉语的说明:
https://www.crossna.org/forum.php?mod=redirect&ptid=15408

给几个英文链接,看来最好不要开火,问题是怎么产生威慑力?
http://abcnews.go.com/blogs/tech ... me-on-social-media/

http://usnews.msnbc.msn.com/_new ... zimmerman-deceptive

http://m.guardian.co.uk/world/20 ... mp;amp;type=article

http://usnews.msnbc.msn.com/_new ... youre-gonna-die-now
发表于 2012-3-31 13:45:35 | 显示全部楼层
IvanK
[quote]Bohr
我请教个问题,举个例子吧:晚上在一四下无人之处路遇一大叔要钱,我说身上没现金,这大叔伸手掏兜。我这时候该咋办?如果先下手,大叔就是掏个手机打火机什么的我就惹大麻烦了。如果我不想惹麻烦结果对方拿出口袋小枪我就只能缴枪投降了吧。


你不能先把手伸兜里,把这个难题交给对方去想吗?[/quote]

要是有人要抢钱,他一定不会抢一个他认为可能带枪的目标。另外,想抢钱的人绝不会考虑他的行为是否合法,而自卫则需要考虑行为的法律后果。
 楼主| 发表于 2012-3-31 17:5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像罗金宝那样用笤梳疙瘩别在腰间么?
发表于 2012-4-2 10:54:17 | 显示全部楼层
越扯越远啊。

不认识的人俺是会注意的,要是对方输了对方恼羞成怒怎么办?谢提醒。
发表于 2012-4-2 16:02:34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么互相邮寄靶纸,写上证明人的名字和电话。要么就像论坛现在做的,贴出来照片,写上论坛的会员作为见证人。见面比试,哈哈,怕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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