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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8 12: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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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多伦多的几个枪友都觉得你要跟他们斗到底.不应该放弃的,我们也愿意尽些微薄的力量,可以捐些钱给你来打这个官司.没有别的意思,主要是要争取个公平正义.
[quote="老头"]说到武器法原文,白纸黑字,明明白白,可是我至今迷惑,玩枪时曰不算短,从眼明耳灵,到眼花耳笼,闲聊过枪店老板、小二、警察、律师、环保官、枪友,总是没有一个标准答案,就说缴枪当天,专门从局里调来二个枪械专才负责查验,私下说你的双管散弹枪,枪管和枪身分开放在枪盒内,可是枪身没有上锁不合法,我提岀䢖议他看原文,這事就过了,当时两位专才对子弹存放没有异议,现在检控官又在子弹上杫,法律条文是死的,人可是活的,可怕的是懂法但视法不见,世界各地警察和持枪者,都是一对天敌,警察由其喜欢搞加國合法持枪者、身家清白、攻击性低、故虑重,一抓一把油,没风险,岀业绩。[/qu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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